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利得财富俱乐部】注册协议(个人会员版)
尊敬的贵宾,欢迎您加入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会员【利得财富俱乐部】!我们致力于为尊贵的高净值会员提供以“成就客户,稳定长远”为主要导向的多维服务,从专业、专属、快捷、高端、定制等方面出发,为您提供高品质、全方位、深层次服务,帮助您实现安心富足的财富人生。
从现在开始,您会比以往有更多的理由相信,选择【利得财富俱乐部】是您引以为豪的决定。 利得基金提供移动客户端及网页端,包括电脑网页端、手机浏览器版、微信官方帐号等各项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本协议由您和利得基金签订。协议内容包括以下条款及利得基金客户端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您同意注册,即表示您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若您不接受以下条款,请您立即停止注册或主动停止使用本服务。

第一章 利得会员权益
在利得基金能享受到的会员服务如下:
第一条:会员所购买产品的存续期服务;
第二条:产品优先购买和特殊产品专享权益
条三条:优先在线预约沙龙的权益
第四条:在线预约理财师的权益
第五条:享有利得所有平台的一账通的特色服务
第六条:依据会员等级享受相对应的会员权益
第七条:享有会员积分兑换高品质服务的权益
第八条:参与投策会的权益
第九条:享有全权委托业务的权益
第十条:CEO面对面特权
第十一条:享有利得商学院的高端培训权益
第十二条:优先购买利得集团独家自制金融产品的权益
第十三条:优先享有高端海外医疗,海外度假等其他高端合作单位特惠权
具体会员等级划分和会员积分会另发文公布,会员权益将逐步更新,无需另行通知,具体权益服务项目以利得基金颁布的公告为准,亦可咨询专属理财师。

第二章 利得会员宣告
第十四条:利得基金的个人会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在使用利得基金服务前,个人会员必须先在利得基金平台上进行注册。
第十五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利得基金可根据情况对本服务协议进行修改,并以在利得基金客户端(或利得基金旗下相关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一旦本服务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利得基金将通过利得基金平台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不再向个人会员作个别通知。如果个人会员不同意利得基金对本服务协议所做的修改,个人会员有权停止使用利得基金服务。如果个人会员继续使用利得基金服务,则视为个人会员接受利得基金对本服务协议所作的修改,并应遵照修改后的协议执行。
第十六条: 利得基金对于个人会员的产品推荐和通知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告示或其他关于个人会员使用会员账户及服务的通知,个人会员同意利得基金可通过利得基金平台及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邮寄、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无线通讯装置及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利得基金可以依其判断暂时停止提供、限制或改变利得基金服务,只要个人会员仍然使用利得基金服务,即表示个人会员仍然同意本服务协议。
第十八条 个人会员承诺以下事项:
1、个人会员保证并承诺通过利得基金平台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
2、个人会员有义务提供、维持并更新个人会员的资料,确保其为真实、最新、有效及完整。若个人会员提供任何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若利得基金依其独立判断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利得基金有权包括但不限于停用个人会员帐户、拒绝个人会员使用利得基金服务的部份或全部功能及服务。在此情况下,利得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个人会员同意负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支出或损失。
3、除本协议以外,个人会员应同时遵守利得基金平台不时发布及更新的全部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产品流程说明、平台项目说明、风险提示等。

第三章 利得基金服务的内容:
第十九条: 利得基金服务的部分内容需要个人会员根据利得基金要求完成身份认证及银行卡认证,未进行身份认证及/或银行卡认证的个人会员将无法使用该部分利得基金服务。因未能完成认证而无法享受利得基金服务造成的损失,利得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利得官方接受信息发布方的委托进行信息发布,利得官方仅对发布方发布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不对信息的准确、完整、合法性等实质内容做出保证,也不承担相关责任,个人会员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个人会员据此进行交易产生的风险由个人会员自行承担,个人会员无权据此向利得官方提出任何法律主张。个人会员与交易对方之间因交易发生的或与交易有关的任何纠纷,应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利得官方不承担任何交易风险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利得基金将为个人会员提供以下交易管理服务
1、个人会员账户:个人会员在利得基金平台进行注册时将生成个人会员账户,个人会员账户将记载个人会员在利得基金平台的活动。
2、交易状态更新:个人会员确认,个人会员在利得基金平台上按利得基金服务流程所确认的交易状态,将成为利得基金为个人会员进行相关交易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或收取款项、冻结资金、订立合同等)的不可撤销的指令。个人会员同意相关指令的执行时间以利得基金在利得基金系统中进行实际操作的时间为准。个人会员同意利得基金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或利得基金相关纠纷处理规则等约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 个人会员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个人会员自行负责,利得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3、支付指令传递:个人会员了解利得基金并不是银行或支付机构,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利得基金不提供资金转账服务,个人会员同意利得基金对其资金到账延迟不承担任何责任。
个人会员通过利得基金平台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个人会员未遵从本服务协议条款或利得基金公布的交易规则中的操作指示,利得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已汇入个人会员的银行账户,个人会员同意利得基金有向个人会员事后索回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追索费用由个人会员承担。 4、交易指令传递:个人会员理解并同意,利得基金向符合条件的个人会员提供服务。利得基金对在利得基金平台上进行的投资等交易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利得基金无法也没有义务保证个人会员在发出预约或投资意向后,能够实际投资成功,个人会员因前述原因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等损失)由个人会员自行承担,利得基金不承担责任。
5、交易安全设置:利得基金有权基于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不时设定涉及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等,个人会员了解利得基金的前述设定可能会对交易造成一定不便,对此没有异议。 如果利得基金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利得基金还是有利于个人会员,利得基金都有权纠正该错误。如果该错误导致个人会员实际收到的款项多于应获得的金额,则无论错误的性质和原因为何,利得基金保留纠正不当执行的交易的权利,个人会员应根据利得基金向个人会员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个人会员理解并同意,个人会员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利得基金不承担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包括个人会员可能因前述错误导致的利息、汇率等损失)。
第二十二条: 利得基金将为个人会员提供以下客户服务:
利得基金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根据个人会员需求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交易管理服务、提供客户服务等,具体详情以利得基金平台当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1、银行卡认证:为使用利得基金或利得基金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代扣等服务,个人会员应按照利得基金平台规定的流程提交以个人会员本人名义登记的有效银行借记卡等信息,经由利得基金审核通过后,利得基金会将个人会员的账户与前述银行账户进行绑定。如个人会员未按照利得基金规定提交相关信息或提交的信息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或者利得基金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个人会员提交的信息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利得基金有权拒绝为个人会员提供银行卡认证服务,个人会员因此未能使用充值、取现、代扣等服务而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2、支付指令传递:利得基金按照其平台当时向个人会员开放的功能提供支付指令传递服务,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传递个人会员的账户支付指令。利得基金不保证提供的前述服务符合个人会员的期望。
个人会员了解,上述支付指令传递及服务涉及利得基金与银行、担保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的合作。个人会员同意:
(1)受银行、担保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仅在工作日进行资金代扣及划转的现状等各种原因所限,利得基金不对前述服务的资金到账时间做任何承诺,也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货币贬值等损失;
(2)一经个人会员使用前述服务,即表示个人会员不可撤销地授权利得基金进行相关操作,且该等操作是不可逆转的,个人会员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或要求取消交易。就前述服务,利得基金暂不会向个人会员收取费用,但个人会员应按照第三方的规定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具体请见第三方网站的相关信息。个人会员与第三方之间就费用支付事项产生的争议或纠纷,与利得基金无关。
3、个人会员每次使用利得基金服务应直接登录利得基金平台或使用利得基金提供的链接登陆利得基金平台或客户端,而不应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个人会员每次拨打利得基金客户电话应拨打利得基金官方网站提供的客服电话4000337933(如利得基金以公告等形式发布新的客服电话,请届时拨打新的客服电话),而不应拨打其他任何电话。
4、个人会员同意,利得基金有权在提供利得基金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利得基金平台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个人会员同意接受利得基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个人会员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第二十三条: 第三方责任
1、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个人会员使用利得基金服务过程中涉及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利得基金不承担该等责任。利得基金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未按照个人会员和/或利得基金指令进行操作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原因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未能到账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对交易限额或次数等方面的限制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因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或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因个人会员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由个人会员自行负责,利得基金不承担责任。利得基金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会员未按照本协议或利得基金平台不时公布的任何规则进行操作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因个人会员使用的银行卡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个人会员使用未经认证的银行卡或使用非个人会员本人的银行卡或使用信用卡,个人会员的银行卡被冻结、挂失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个人会员向利得基金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或存在歧义、不完整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其他因个人会员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第四章 账户安全及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个人会员了解并同意,确保会员账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是个人会员的责任。个人会员将对利用该会员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1) 个人会员不对其他任何人泄露账户或密码,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或密码。因黑客、病毒或个人会员的保管疏忽等非利得基金原因导致个人会员的会员账户遭他人非法使用的,利得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2)利得基金通过个人会员的会员账户及密码来识别个人会员的指令,个人会员确认,使用个人会员账户和密码登陆后在利得基金的一切行为均代表个人会员本人。会员账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个人会员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个人会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冒用他人账户及密码的,利得基金及其合法授权主体保留追究实际使用人连带责任的权利。
(4)个人会员应根据利得基金的相关规则以及利得基金平台的相关提示创建一个安全密码,应避免选择过于明显的单词或日期,比如个人会员的姓名、昵称或者生日等。
第二十五条: 个人会员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个人会员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利得基金,要求利得基金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个人会员本人承担。同时,个人会员理解利得基金对个人会员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利得基金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个人会员决定不再使用会员账户时,应向利得基金申请冻结该会员账户,经利得基金审核同意后可正式注销会员账户。
第二十七条: 利得基金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其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个人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会员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并将注册资料移除或删除,且无需对个人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利得基金认为个人会员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具有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
2、利得基金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时;
3、利得基金认为个人会员账户涉嫌洗钱、套现、传销、被冒用或其他利得基金认为有风险之情形;
4、利得基金认为个人会员已经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各类规则及精神;
5、个人会员在使用利得基金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利得基金支付相应的平台服务费用或第三方服务费用;
6、利得基金基于交易安全等原因,根据其单独判断需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个人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会员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并将注册资料移除或删除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会员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第二十八条: 个人会员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利得基金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遵守所有与利得基金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则和程序。
第二十九条: 个人会员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利得基金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利得基金服务。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利得基金服务系統、资料等行为。
9、利用利得基金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之行为。
10、侵犯利得基金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利得基金许可的商业广告。
11、利用利得基金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12、其他利得基金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第三十条: 利得基金保有依其单独判断删除利得基金平台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或不适当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会员的权利,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若个人会员未遵守以上规定的,利得基金有权做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会员账户等措施,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个人会员同意,由于个人会员违反本协议,或违反通过援引并入本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一部分的文件,或由于个人会员使用利得基金服务违反了任何法律或第三方的权利而造成任何第三方进行或发起的任何补偿申请或要求(包括律师费用),个人会员会对利得基金及其关联方、合作伙伴、董事以及雇员给予全额补偿并使之不受损害。
第三十二条: 个人会员承诺,其通过利得基金平台上传或发布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其向利得基金提交的任何资料均真实、有效、完整、详细、准确。如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利得基金或利得基金其他使用方损失的,个人会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服务中断或故障
第三十三条 :个人会员同意,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利得基金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或安全性。系统因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个人会员无法使用任何利得基金服务或使用任何利得基金服务时受到任何影响时,利得基金对个人会员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利得基金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利得基金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利得基金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第七章 责任范围及限制
第三十四条: 利得基金未对任何利得基金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利得基金服务将符合个人会员的需求。
2、利得基金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3、个人会员经由利得基金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个人会员的期望。
第三十五条: 利得基金服务的合作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利得基金平台的内容可能涉及由第三方所有、控制或者运营的其他网站(以下简称“第三方网站”)。利得基金不能保证也没有义务保证第三方网站上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个人会员确认按照第三方网站的服务协议使用第三方网站,而不是按照本协议。第三方网站的内容、产品、广告和其他任何信息均由个人会员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而与利得基金无关。个人会员经由利得基金服务的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个人会员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的下载而导致的任何损坏由个人会员自行承担。
第三十六条: 个人会员自利得基金及利得基金工作人员或经由利得基金服务取得的建议或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均不构成利得基金对利得基金服务的任何保证。
第三十七条 :利得基金不保证为向个人会员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有效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利得基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利得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利得基金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或者由于使用利得基金平台、或由于其所包含的或以其它方式通过利得基金平台提供给个人会员的全部信息、内容、材料、产品(包括软件)和服务、或购买和使用产品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即使其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也应排除利得基金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第八章 风险提示
第三十九条: 个人会员了解并认可,任何通过利得基金进行的交易并不能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利得基金不能也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个人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个人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3、违约风险:因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个人会员有可能遭受损失;
4、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影响;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6、因个人会员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个人会员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个人会员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条: 利得基金不对任何个人会员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利得基金不能也不试图对个人会员发布的信息进行控制,对该等信息,利得基金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证明、鉴定服务。个人会员应依赖于个人会员的独立判断进行交易,个人会员应对其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以上并不能揭示个人会员通过利得基金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个人会员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第九章 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四十二条 :当个人会员使用利得基金服务时,利得基金会向个人会员收取相关平台服务费用。各项平台服务费用详见个人会员使用利得基金服务时,利得基金平台上所列之收费说明及收费标准。利得基金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平台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的权利。
第四十三条 :个人会员在使用利得基金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如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或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等)支付一定的第三方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第三方网站相关页面,或利得基金平台的提示及收费标准。个人会员同意将根据上述收费标准自行或委托利得基金或利得基金指定的第三方代为向第三方支付该等服务费。

第十章 隐私权保护及授权条款
第四十四条 :利得基金对于个人会员提供的、利得基金自行收集的、经认证的个人信息将按照本协议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利得基金无需个人会员同意即可向利得基金关联实体转让与利得基金平台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未经利得基金事先书面同意,个人会员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 利得基金可能自公开及私人资料来源收集个人会员的额外资料,以更好地掌握个人会员情况,并为个人会员度身订造利得基金服务、解决争议并有助确保在利得基金平台进行安全交易。
第四十六条 :利得基金按照个人会员在利得基金平台上的行为自动追踪关于个人会员的某些资料。在不透露个人会员的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利得基金有权对整个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第四十七条: 个人会员同意,利得基金可在利得基金平台的某些网页上使用诸如“Cookies”的资料收集装置。
第四十八条: 个人会员同意利得基金可使用关于个人会员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利得基金持有的有关个人会员的档案中的资料,利得基金从个人会员目前及以前在利得基金平台上的活动所获取的其他资料以及利得基金通过其他方式自行收集的资料)以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个人会员同意利得基金可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个人会员的资料进行评价。
第四十九条: 利得基金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个人会员的资料。个人会员因履行本协议提供给利得基金的信息,利得基金不会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以下情况除外:
1、提供独立服务且仅要求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的供应商,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2、具有合法调阅信息权限并从合法渠道调阅信息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
3、利得基金的关联实体;
4、经平台使用方或平台使用方授权代表同意的第三方。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五十条 :利得基金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平台架构、平台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利得基金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五十一条 :非经利得基金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利得基金平台程序或内容。
第五十二条: 个人会员未经利得基金的明确书面同意不许下载(除了页面缓存)或修改平台或其任何部分。个人会员不得对利得基金平台或其内容进行转售或商业利用;不得收集和利用产品目录、说明和价格;不得对利得基金平台或其内容进行任何衍生利用;不得为其他商业利益而下载或拷贝账户信息或使用任何数据采集、Robots或类似的数据收集和摘录工具。未经利得基金的书面许可,严禁对利得基金平台的内容进行系统获取以直接或间接创建或编辑文集、汇编、数据库或人名地址录(无论是否通过Robots、Spiders、自动仪器或手工操作)。另外,严禁为任何未经本使用条件明确允许的目的而使用利得基金平台上的内容和材料。
第五十三条: 未经利得基金明确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商业目的对利得基金网站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复制、复印、仿造、出售、转售、访问、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利用。未经利得基金明确书面同意,个人会员不得用frame或运用frame技巧把利得基金或其关联公司的商标、标识或其他专有信息(包括图像、文字、网页设计或形式)据为己有。未经利得基金明确书面同意,个人会员不得以Meta Tags或任何其他"隐藏文本"方式使用利得基金或其关联公司的名字和商标。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会终止利得基金所授予的允许或许可。
第五十四条: 尊重知识产权是个人会员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个人会员应对利得基金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条款的解释、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是由个人会员与利得基金共同签订的,适用于个人会员在利得基金的全部活动。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文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条款和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不涉及个人会员与利得基金的其他会员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但个人会员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并履行与利得基金其他会员在利得基金签订的任何电子法律文本,并承诺按照该法律文本享有和(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和(或)豁免相应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八条:本协议及其修订的有效性、履行与本协议及其修订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国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会员与利得基金的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会员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利得基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